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费?
有人认为,由于每个计件制企业对计件单价是有自主制定权的,因此对于加班工资也可以以“超额计件单价”的形式来支付。“超额计件单价”因每个企业具体规定的不同而不同,其支付比例也可以不相同。
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汪烨琼认为,计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应与计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相同,至少其比例应一致。即按照加班时段的不同,分别提高1.5至3倍的计件单价。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指出,“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也就是说,如果计时工资制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每小时收入基础上的150%~300%的话,那么计件工资制计算加班工资的标准则是计件单价基础上的150%~300%。
汪烨琼举例说,如果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一个产品需要10元的话,那么平时的加班一个产品就是15元,休息日的加班一个产品就是20元,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一个产品就是30元。
这与某些企业实行的“超额计件单价”的概念是不同的(“超额计件单价”是企业为了鼓励劳动者的积极性,针对劳动者在完成了既定份额基础上多完成的部分,专门规定的高于“计件单价”的价格)。对于申请了综合计时制又以计件为标准发放工资的企业,他们的法定工作时间按照他们申请的月、季、年为标准计算,在法定工作时间范围之外的按照平日150%、法定节假日300%的标准支付,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概念。
[相关案例]王小姐等9名姑娘都是外来民工,在上海某公司担任EPE车间加工人员。公司实行计件工时制度,王小姐她们除完成劳动定量外,还超额完成产品件数,而且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不过,长期以来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加班工资。于是,9名女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她们各自不等时间的加班工资4800余元到7700余元,还有25%的经济补偿金1300余元到2100余元的补偿。法院支持王小姐她们存在加班行为的主张,根据双休日200%的加班工资标准,额外判决用人单位支付1倍的工资报酬作为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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