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的意义
时间: 2018/8/22 17:09:22 | 浏览: 201 | 更多关于《涉外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颁发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本市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沪就业,须申请就业许可,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26号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在沪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也应当申请就业许可,并应当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沪工作外国人和和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许可登记,不仅是合法就业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