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急需设立派出机构
来源:商报 编辑:卢翠新律师
随着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继实施,不签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急剧上升趋势。昨天,市总工会向市政协递交了关于加强本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提案,针对专职办案仲裁员数量少且超负荷工作的现象,建议在本市各功能区设立仲裁机构的派出庭。
浦东仲裁院成“重灾区”
来自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60件,而2007年为2616件,增长了近300%,成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灾区”。
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直接影响了2008年浦东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率。据初步统计,2008年浦东新区结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为5518件,结案率为68.5%,与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10年,……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结案率达到98%以上”有很大的距离。商报记者了解到,本市其他各区县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以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为例,原先有专职仲裁员18位,后又聘用了10位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但增加的10位兼职人员对于数量庞大的劳动争议案件来说可谓杯水车薪。按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为了及时结案,新区所有仲裁员每月的加班时间都远远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在长期超负荷工作的压力之下出现了焦虑、抑郁等症状,精神状况堪忧。根据国家劳动部的规定,专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每年办案量一般在50件左右。而目前上海市仲裁员年人均办案量已超过120件,浦东新区仲裁员的年人均办案量更是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
提案建议设立派出庭
市总工会在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在本市各功能区设立仲裁机构的派出庭并结合各区县特点,在工业园区,如外高桥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闵行、青浦等功能区设立仲裁机构的派出庭,充分发挥兼职仲裁员的作用,使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就近开庭,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据了解,设立派出庭的另一个目的,是把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采用集中培训、实地宣传等方式,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送到各用人单位,并对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进行协调处理,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仲裁员考核建新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在对政协的情况汇报中表示,在上半年该部门已经会同工会,企联和律协办专门培训了两批兼职仲裁员充实仲裁员队伍的基础上,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的力度,最终实现兼职仲裁员独任办案工作模式。
鉴于兼职仲裁员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均有本职工作需要完成,一部分兼职仲裁员难以投入到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将建立和完善兼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办案数量,质量等考核制度。从而建立起一种可进可出的仲裁员资格考核制度。同时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建立兼职仲裁员办案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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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零成本
鉴于新政策规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不需支付任何费用,造成标的小的争议案件急剧增多,其中涉及几十元或二三百元的加班工资等案件不在少数。2008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共收到仲裁申诉7.4万件,涉及劳动者9.3万人;经审查,立案受理6.5万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9.1%。
目前劳动争议呈现急剧上升趋势,劳动争议仲裁面临处理能力和社会需求严重脱节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群体性劳动争议屡有发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尚不健全,大量劳动争议直接进入仲裁程序;兼职仲裁员参与案件处理的程度有限,专职办案仲裁员数量少而且超负荷工作,还存在人员不稳定,流失率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劳动争议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得到处理,案件大量积压,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