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
境外人员参保离职后养老账户如何处理?
时间: 2018/8/22 17:09:22 | 浏览: 573 | 更多关于《涉外劳动》
问:我是本市一家浦东新区外资公司的人事专员,单位在去年与一名美籍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为他缴纳城保三险。由于工作需要,本月该人员要调离本市回国工作,如果他离职的话已缴的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根据本市境外人员参保有关政策规定,境外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男年未满60周岁、女年未满55周岁,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