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时间: 2018/8/22 17:09:22 | 浏览: 261 | 更多关于《涉外劳动》
来源:www.laodongfawu.com 责任编辑:卢翠新律师
根据原劳动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首先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与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聘用单位全称、地址、聘用外国人的原因、外国人在中国从事的职业、外国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国籍、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外国人来中国前从事的职业等。
(2) 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有关文件,包括: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聘用意向书;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 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批;
(4)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