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劳动
外国人可否同时在两家单位就业?
时间: 2018/8/22 17:09:22 | 浏览: 239 | 更多关于《涉外劳动》
杰克是名美国人,今年30岁,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受美国总公司派遣,分别在驻沪房产公司和网络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和项目主管,上述两家公司属美国同一投资方管理。那么,他的这种兼职行为是否符合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外国人只能在其《外国人就业证》上注明的单位就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工作。属境外投资资方派遣,在同一投资方举办的几家企业中兼职的除外,但应由其中一家企业出面办理就业手续。
若杰克受美国总公司派遣,在同一投资方管理下的两家驻沪企业工作,则应按照上述规定,由其中一家单位出面为他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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