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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裁员”还是“变相裁员”?

时间: 2018/8/22 17:03:32 | 浏览: 172 | 更多关于《动态资讯

新闻来源: 南方网       作者: 宕子

     本月以来,各种版本的变相裁员、控制加班、无薪长假等说法笼罩着富士康。记者近日走访了富士康龙华科技园、观澜科技园以及宝源科技园等地,看到了富士康的一些用人现象,员工称公司在变相裁员。(11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

  肇始于美国的金融海啸,已演变为全球性经济危机。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企业应该如何自保,平安地渡过危机呢?一言以蔽之,不外“开源节流”四个字。所谓“开源”,无非是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而“节流”则是通过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一方面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一方面减少产出以适应需求量萎缩的市场变化。企业的生产规模缩小了,自然也就完全用不着原来规模的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裁员是每一个理性的企业的必然选择——此时,企业不得不面临痛苦的选择,即要么仁慈地抱着所有的员工一起死,要么以部分相对于企业目前的生产或经营状况显得冗余的员工的离去为代价,先求得自身的生存。企业并非慈善组织,而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机构,它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都是无可厚非的——至于被裁员工的生计与再就业问题,那应该是员工本人和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果让企业承担太多——甚至无限——的此类社会责任,对谁都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企业在危机中倒闭了,无疑将会绝对地降低危机过后对劳动力的需求,即绝对地减少就业岗位,同样也减少了政府的税源;如果企业能挺过这一关,随着市场的复苏,它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会逐渐增大,而被裁的员工则有可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或新增的岗位,政府的税收也会随之上升。

  很多企业在应对经济危机的时候都实行了裁员——只要你每天去汽车站或火车站转一转,看看回乡的民工队伍的规模有多大,就知道笔者所言非虚了。然而,除了那些做了“走佬”或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并没有哪个企业因裁员而被“曝光”或得到媒体有意或无意的负面评价。富士康不过也是裁员,为什么却引发了媒体与部分公众那么多的负面评价呢?无他,不过是“树大招风”罢了。

  据媒体报道,“员工称公司在变相裁员”。然而,媒体所开例的所谓“变相裁员”的清单,竟然只是“停招普工、减少加班、停薪留职”与一个带有很强的煽情色彩的“离愁弥漫”。笔者搞不清楚的是,既然市场萎缩了,大众的购买力下降了,为什么企业还一定得招那么多员工,并且让员工加班加点,难道它生产出来的一大堆产品只是为了把仓库塞满?否则,就得给扣上“变相裁员”的帽子,这是什么逻辑?至于“离愁弥漫”的“很多人排队办离职手续”,也不过是企业内部的人事调整,即将人员从高成本地区向低成本地区的移转以规避风险,似乎并不违法。退一步说,就算富士康裁员,只要其行为不违反新《劳动法》,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何况,就算没有经济危机,企业为了增强其战斗力,赢得竞争优势,适应市场变化,同样要清除那些能力欠佳的员工,这又有什么希奇的呢?

  自然,“变相裁员”似乎只是员工说的,与媒体无关。但是,作为社会公器,媒体在报道此事的时候,却有责任搞清楚富士康的行为到底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还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遗憾的是,媒体甚至连富士康是否在裁员都没搞清楚,除了指责富士康的暗示,和引发读者同情心的“滥情”描述,我们在新闻中也根本看不到富士康违法的任何证据。公正地说,相对于国内某些企业,富士康应该算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企业了——去年华为为了规避新《劳动法》而让员工 “曲线辞职”,可富士康却与数万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事就是明证。然而,中国的文字真是奇妙,本来正常的行为,只要在前面加上一个“变相”,也就变得不正常——甚至不合法——了。

  其实,公众所寄望于媒体的,并非仅仅只是充当对于弱势群体的同情者——在某种意义上,企业也同样是弱势群体——更是社会公正和民主法治的维护者。含糊的暗示与无谓的煽情虽然可能一时地带来吸引眼球的效果,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媒体如此这般操作的结果最终必定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因此,笔者期望如此含糊报道的记者和媒体能给公众一个准确的而不是含糊的调查结果,到底富士康应对经济危机的做法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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