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个税扣除有望以家庭为单位 ·《职工董事履职管理办法》有望很快出台 ·上海:2008年外企工资增幅超过10% ·上海:市仲裁委仲裁管辖范围有新变化 ·全球掀裁员潮或波及中国 ·上海:人才市场受金融风暴影响萎靡不振 ·年终集中讨薪 不如平时督察 ·上海机构改革首批人事任命出炉 ·各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总汇 ·上海受金融风暴影响超15万毕业生就业严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酝酿制定有关劳动人事新规章 ·到9月底19个地区调整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职介中心公布本市四季度用工指导 ·北京:金融危机心理问诊人增一倍 85%人担心裁员 ·各省市工资水平排序 北京上海西藏居前三名 ·人保部:部分出口型企业就业岗位流失,国家已采取扶持政策 ·关注:广东东莞“亿元红包”是怎么发的? ·当前环境下保就业比保增长更重要! ·部分沿海企业不景气 300万重庆民工现返乡潮 ·【案件播报】借用他人身份证应聘惹出大麻烦 ·【案件播报】生病员工三天未交假条被开除获赔10万 ·传东莞持续涌现关停企业潮 外经贸局否认 · “裁员潮”是劳动合同法的试金石 ·宁波:劳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怎么缩水了? ·福建 城乡居民工伤赔偿“同命同价” ·【案件播报】韩籍设计师月薪3万3 被解约不服劳动仲裁到法院 ·【案件播报】员工离职前篡改公司数据库 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播报】“私了”后员工再索工伤赔偿 ·社科院公布2007年全国主要城市白领工资标准 ·【案件播报】员工吵架被气死 企业缘何要担责
动态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动态资讯

上海:所有企业三年内必须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时间: 2018/8/22 17:03:32 | 浏览: 134 | 更多关于《动态资讯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卢翠新律师

      上海市总工会对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做出规定:三年内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全市所有企业。工资水平低于社平工资50%、两年不增资、工资增长缓慢等企业,工会将督促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要求企业制订明确增资计划。

  上海市总工会还规定:经批准试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办法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就年度职工工资水平进行集体协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获全国和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要率先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表示,当前,上海企业收入分配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部分行业、地区和单位还存在职工收入水平偏低、收入差距过大、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的现象,因此需要大力推动企

  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
  据介绍,对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工会要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要求企业制订明确的增资计划。对当年不能为职工增加工资的企业,工会要主动与企业行政方沟通,摸清不加工资的原因以及企业下一步增资打算。对实行计件工资且两年未调整计件单价的企业,工会组织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途径,推动计价标准的提高,切实保障职工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

上一篇: 财政部:研究建立弹性退休制度
下一篇: 【案件播报】保安不服从调岗当即被辞 用人单位被判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