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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个月薪水视为年终奖可合理避税
时间: 2018/8/22 17:03:31 | 浏览: 143 | 更多关于《动态资讯》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正式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部分地区反映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4大方面进行了更为规范的规定。涉及双薪制、董事费征税问题、华侨身份界定和适用附加费用扣除问题、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在《通知》中,“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的规定最受关注。相关税务专家对此解释称,这意味着有些单位年底发放的“第十三个月薪水”将第十二个月薪水合并计税,这将比原来分开计税要多征不少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把第十三个月薪水视为年终奖又可以规避个税多征。
上海财经大学财税专家胡怡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国税总局的通知条文,并不是对于原有政策的调整,而是针对原来个税执行中的偏差,做出了一些更确定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