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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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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申办《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延期须知

时间: 2018/8/22 17:09:22 | 浏览: 298 | 更多关于《涉外劳动
 

u     办事项目:申办《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延期

u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劳保合发[2001]3号)

u     申办条件:

1、《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

2、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及有效的前往国定居证明;

3、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

4、男性一般在1860周岁,女性一般在1855周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u     申请材料

●柜面申办《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延期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延期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

 4、《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正本);

 5、本人的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6、本人的有效定居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7、本人的暂住证(正本及复印件);

 8、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工作证》(正本及复印件,可不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

       9、核准证的其他内容有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10、如《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的延期或变更登记或查验附页用完的,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11、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网上申办《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延期:

 1、进入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12333sh.gov.cn

 2、点击“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境外人员”;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u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延期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办理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办理。

u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

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如原董事会决议聘期已满的,需提供新的董事会决议。

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持已延期的《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话:28951900)申办暂住手续。

u     收费标准:

更换新证的,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u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

受理地址:吴淞路2582            邮编:200080

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

      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

咨询电话:12333                    联系电话:6309959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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