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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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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劳动合同中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范姣艳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关于国际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专门规定,对劳动合同中是否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仍然存在分歧。涉外劳动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应当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以及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是否必须适用中国的劳动法等问题。目前,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犹豫不定,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有效的调整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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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我国涉外劳动合同法律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来源:企博网 作者:顾培君   摘 要:目前在我国日益增多的涉外劳动合同纠纷中,法律适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涉外劳动合同立法进行了分析,在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其他国家涉外劳动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劳动合同立法的建议。  关键词:涉外;劳动合同;法律;完善  一、引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了不少外资企业来华投资,而且还吸引了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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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律师提醒:外籍和台港澳人员在沪就业需依法登记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近几年,来沪就业的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0年,来沪就业的外国人新增人数为4047名,而2005年一年新增人数达18325名,是2000年的4.5倍。来自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的最新数据表明,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来沪就业的外国人累计总数已达到92000名,目前实际在沪就业的外国人有51000人;来沪就业的台港澳人员累计总数已达到42500名,目前实际在沪就业的台港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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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所有在沪就业的外国人都要进行就业登记?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下列外国人在本市就业,应当申请就业许可,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   (2)与外国或台港澳地区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本市用人单位工作,一年内累积工作三个月以上的;   (3)在外国或台港澳地区企业设立在本市的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的。   可以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对象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中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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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判定外籍人员在沪工作属于非法就业?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在本市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源于境内、外的报酬的,即视为非法就业。具体表现为:    一、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外国驻沪机构、办事处内任职就业,并获取报酬的;   二、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从境外取得劳动报酬,在中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外国驻沪机构、办事处内工作连续满三个月以上的;   三、擅自在《外国人就业证》上注明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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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的意义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颁发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本市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沪就业,须申请就业许可,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26号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在沪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也应当申请就业许可,并应当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沪工作外国人和和台、港、澳人员办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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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违规的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对未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未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对未申领就业证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就业单位,劳动部门除责令单位限期补办外,将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规定,对涉案个人和单位作出终止任职或者就业、罚款、限期出境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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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专家证》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的,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办理了《外国专家证》,可以不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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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人可否同时在两家单位就业?

    发布时间:2018/8/22 17:09:22 | 来源: [阅读全文]
    杰克是名美国人,今年30岁,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受美国总公司派遣,分别在驻沪房产公司和网络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和项目主管,上述两家公司属美国同一投资方管理。那么,他的这种兼职行为是否符合外国人在本市就业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外国人只能在其《外国人就业证》上注明的单位就业,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工作。属境外投资资方派遣,在同一投资方举办的几家企业中兼职的除外,但应由其中一家企业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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